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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志愿汇”平台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08  作者:  浏览次数: 1029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新时代“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18816日正式成立学生资助志愿者组织一一“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我校积极响应,递交申请函加入“联盟”,在“志愿中国”、手机版“志愿汇”(以下统称“志愿汇”)上正式注册,成为“联盟”中的一个高校志愿组织。为做好我校“志愿汇”平台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深化资助育人效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好组织

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是传递资助之爱、弘扬志愿精神、创新学生资助宣传和资助育人方式的重要载体。学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队”,与学生资助中心下属学生团体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合署运行,统筹全校本科学生资助志愿服务工作。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志愿服务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或完善院级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本院部本科学生资助志愿服务工作,并于20181030日前完成线上线下院级志愿者服务组织建立及志愿者加入工作。
    二、统筹协调,动员部署

1.做好院部组织管理

学校在“志愿汇”建立校级组织开展资助志愿活动,并建立了二级学院组织机构,各学院部需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维护志愿者信息、申请志愿服务活动等具体工作。确定管理员后,请于1010日前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管理员相关信息(见附件1),学生资助中心将于1010日为各学院部开通管理员权限。院部组织管理操作程序见附件2中组织版使用说明。

2.做好个人加入工作

受助学生、资助工作者及学校其他有志于“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人员均可以个人身份加入组织。个人加入组织程序详见附件2中学生版使用说明。各学院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尤其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在确定受助后,应积极加入志愿组织,体现我校受助者感恩之心,助人之情。

三、用好平台,开展活动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历来坚持扶贫、扶志双线资助,重视资助育人工作,各学院部也通过感恩回馈社区服务、奖学金千百分之一等资助育人活动开展资助志愿服务。本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平台的建立,是探索将资助志愿服务活动搬到线上,深化资助育人工作的一次尝试,因此各学院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既要做好传承,又要有所创新,用好志愿服务平台,开展行之有效的资助政策宣传、困难学生帮扶等志愿活动,并及时累积“志愿时数”、发表志愿活动简报,提高学生资助志愿者的参与度,扩大志愿服务的效果,为学生资助志愿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与条件。

四、及时总结,加强管理

各学院部要以正在开展的奖助学金评选为契机,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动员,做好志愿者招募与管理工作,扩大资助志愿活动影响力。各学院部可充分做好结合,将受助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到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或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中。为保障学生资助志愿活动持续发展,各学院部依托 “志愿汇”平台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受助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各学院部要及时总结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于每学期结束两周前向学生资助中心递交活动总结报告。

相关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jzxj2013@upc.edu.cn



附件1:“志愿汇”平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二级机构管理员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志愿汇”平台使用说明.rar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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