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全体学生:
2024年暑期,我校各级团组织大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指导教师、青年学子积极参与,累计1563余支队伍紧紧围绕“青年实干·挺膺担当”,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社会实践。为交流体会、分享成果,探索完善社会实践长效机制,提升实践育人效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星级实践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成果、优秀组织单位
二、评选时间
9月20日-26日
三、评选办法
1.星级实践队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参加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实践队。
(2)参评条件:按照学校部署和实践计划扎实开展实践活动,团队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效果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评选方法:采取“认星”“评星”“定星”的方式。各学院(部)团委组织本院实践队对照星级认定标准(附件1)进行“认星”,学院(部)团委按操作方法(附件2)在石光系统赋予学时并认定星级;认定3星及以上的实践队需填写申报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校团委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通过审核材料、路演开展“评星”,各实践队可采用PPT汇报、视频展示等形式,进行5分钟以内的展示;学校团委复核“认星”“评星”结果,进行“定星”并公示。公示后,校团委对获评队伍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表现突出的实践队参加省级、国家级评选。
2.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所有参加本次社会实践的指导教师和学生。
(2)参评条件:在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指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实施者。
(3)评选方法:各学院(部)团委审核本院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附件5、附件7),按照学院推荐排序填写相应汇总表(附件6、附件8),校团委组织评定,并推荐突出的个人参加省级、国家级评选。
3.社会实践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集体性或个人性的实践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视频或其他有形成果。
(2)参评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理论水平或社会价值。
(3)评选方法:各院(部)团委对本院实践队成果进行初筛,选取优秀成果并填写附件9一并上报;校团委组织评选,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参加省级、国家级评选。
4.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所有参与组织本次社会实践的学院(部)。
(2)参评条件:在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学院(部)。
(3)评选方法:各学院(部)团委填写申报表(附件10),校团委组织评定,并推荐突出的学院(部)参加省级、国家级评选。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部)应于9月26日前完成院部评选,并按要求推报星级实践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10)报送upcsjzx@163.com,将纸质版材料(附件4、6、8、9、10)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后,交至校团委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404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与评比工作部分采取线上形式开展,特请各学院(部)团委细致研读附件2中的详细操作方法指南,确保每位参与者的学时评定工作能够准确无误、高效完成。
2.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总结评比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切实增强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3.实践队“定星”公示结束后,请于10日内将开展活动的相关票据按照财务报销要求整理好,以实践队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4.申报团队及个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各学院(部)团委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和第二课堂学时。
5.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 曲晓琳 王瑞崟
联系电话:0532-86983432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202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队星级团队认星表.doc
附件4:XX学院(部)暑期社会实践星级团队认星汇总表.xlsx.xlsx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202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doc
附件6:XX学院(部)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xlsx.xlsx
附件7:中国石油大学202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doc
附件8:XX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xlsx
附件9:XX学院(部)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xlsx.xlsx
附件10:XX学院(部)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