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级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体育部发〔2019〕2号
部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和提高高水平运动员培养质量,加强日常管理,保证他们在校期间端正学习态度,刻苦训练,顽强拼搏,代表学校取得更好成绩,顺利完成学业,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文件,就2018级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专业分流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8级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专业分流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永胜
副组长:付 罡
成 员:宋述光 娄德玉 姜庆林 张 帆 孙 霞
二、工作方案
(一)实施原则
遵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等文件,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习测评成绩、日常训练表现和基础性素质评价等三部分构成,按照学校2019年转专业工作方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依据个人专业申请志愿和综合评价成绩择优调配。
(二)实施步骤
1.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及公示。
综合评价成绩=学习测评成绩×40%+日常训练表现×40%+基础性素质评价×20%
学习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评价,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实施。
日常训练表现,由教练员根据学生训练情况进行评定,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等级评定,优秀记90分、良好记80分、合格记70分、基本合格记60分、不合格记30分,其中评定优秀的不得超过全体队员的30%。
2.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级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专业分流志愿申报表》。
3.召开工作组会议,确定2018级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专业分流方案,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公示。
请有关单位、教师,按照本通知要求,本着为运动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准确、客观和及时,杜绝差错,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备案、备查。
体育教学部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