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科研人员: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期项目申请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及有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通知,遵守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规范和学术道德,符合相关申请条件。
1. 在线申请
申请人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开通账号。
2. 预算编制
包干制项目:国家杰青项目、优青项目和青年项目等,无需编制预算。
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简历制作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 统计表中。
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4. “预评审”
申请人应联系至少2位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评审,学院做好协助。
申请人请对照《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3)自查,将签字后的扫描件发学院科研秘书。
5. 申请提交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在提交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6. 邮箱畅通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等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主要政策变化
(一)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二)优化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将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研究属性。
(三)取消面上项目连续2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1年申请的限制。
(四)代表作信息采集,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相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备注 |
3月09日16时前 | 提交学院 |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直到通过学院形式审查 |
3月15日16时前 | 提交学校 | 学院统一报送《申请清单》、《形式审查自查表》等扫描件, 系统正式关闭,学校集中提交基金委 |
四、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咨询方式
各类型项目咨询、学部咨询等,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通知。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2、学校联系方式
申请书退回修改、账号申请等问题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
学校采取院校两级审查,各学院应加强申请动员,做好形式审查,协助做好“预评审”。
地学院86983073 石工学院86981701
化工学院86983791 机电学院86983310
储建学院86981826 材料学院86983670
新能源学院86983813 海空学院86983826
控制学院86981321 计算机学院86983963
理学院86983209 经济管理学院86983290
科技处0532-86981837 邮箱:zhy0536@upc.edu.cn
附件2:《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