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14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一)材料申报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导出);

2.外语水平证明;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7

3.外方正式邀请函;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 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年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止日期,12月底前留学基金委完成录取工作,本次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4.外方合作者简介;(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合作导师本人提供并签字。)

5.《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份(科技处审核并盖章)及科研成果清单,申报者必须有在研项目

6.职称、身份证、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7.《国家公派出国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学院签字盖章),申请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单位,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身心健康状况、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9.《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超过1人请排序);

10.个人承诺书(附件5);

1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6)(需专家签字,无须学院盖章)。

注:(1)表格由3名与申请人同领域的评审专家填写,专家须为教授或博导,并具有一年以上出国交流经历;专家对申请人从事学科专业的熟悉程度应为:非常熟悉或熟悉;推荐意见请从申请人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研修计划与依托在研项目(课题)紧密度、拟留学单位情况及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等方面评价,不应只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2)表格中“学号”部分不填。

12.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7)(专家签字,须学院盖章)

(二)时间安排

1.12月1日-3日,各申请人员请完成网上填报,网址如下:http://apply.csc.edu.cn

2.12月4日上午12:00前,各单位请将申报人员所有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1204房间,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3.学校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确定学校初选人员名单。

请仔细阅读如下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

(1) 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

2)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方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6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严格按照选派办法中有关规定派出和管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申报人员尽快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并切实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

(二)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如不实申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推荐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三)申请人员请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xls

附件5:公派访学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7: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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