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博士后培养质量,检查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博士后进站满12个月,流动站对其在站的工作进度、科研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流动站将考核结果报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一、设站单位和流动站组成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对进站满12个月的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博士后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向考核小组汇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工作及其综合表现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二、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考核单位当期参加考核人数的1/3。
三、各流动站根据学科特点,在不低于学校学术要求的基础上,制订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具体考核标准。博士后研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不具备基本科研能力;
2.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违反学术纪律行为;
4.出国逾期不归;
5.进站二个月内未完成开题报告、未拟定在站两年研究工作计划和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
6.因个人原因预计难以完成研究工作;
7.其他不合格情况者。
四、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站处理。
五、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由流动站与企业工作站协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