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海空学院2024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非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
2、最终评选不超过2名候选人,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3、“十大学生标兵”推荐候选人不可与“第二十一届校长奖”候选人重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在学习生活中能够做到团结协作、诚实守信、自强不息。讲文明、懂礼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
2.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二)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1.学习优秀:学习成绩突出,成绩一直位列专业前五名;
2.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须第一作者);或在“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创业计划大赛,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结构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组织能力:热心社会工作,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表现;
4.文体特长: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以主要成员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5.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
6.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7.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8.其他方面: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于4月12日20:00前向班级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3),同时提交300字的个人简介及电子版照片(个人简介严格控制字数,简明扼要体现亮点特色,照片一般应为生活照,纵向2张,不小于2M,用作候选人网络公示)。
(二)班级推荐。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候选学生进行推荐排序,并于4月12日22:00前将推荐结果报送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三)支部政审。候选学生所属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政治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于4月13日10:00前提出推荐意见。
(四)学院联评。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年级提交候选学生进行联评,产生海空学院“十大学生标兵”候选人,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五)经学院联评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学院于4月16日10:00将候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