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含2023级学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指标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学院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评选产生,其中优秀学生干部1人,优秀学生3人。
(二)先进班集体
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我校共有6个候选指标,由学校组织联评后产生候选班集体,我院可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联评。
(三)退役复学学生
学校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退役复学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4人、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2人,由学校组织联评后产生候选人,我院可额外推荐退役复学学生参加学校联评(不占用学院名额)。
三、评选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2)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并于3月6日中午12点前向班级提出申请,将登记表交至班长。拟参加山东省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连并于3月7日中午12点前交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2.班级推荐。班级根据评选办法进行初审,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候选个人进行推荐排序,并于3月7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3.支部政审。学院汇总初步推荐人选后,反馈于候选学生所在党支部,党支部对候选个人进行政治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于3月8日中午12点前提出推荐意见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4.学院联评。学院组织专门评选,对参评个人和集体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同时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意见,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5.公示报送。经学院联评确定推荐人选后,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3月12日17:00前,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字〔2016〕1号).pdf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5:xx学院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汇总表.xls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