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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综合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突出成绩奖学金、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一、二、三等)、道德风尚奖学金;

2.单独设立“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

3.单独设立本研一体化班专项奖学金。

二、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奖学金管理细则》(附件1)及各单独设立奖项的评选细则。

三、奖励对象、标准及要求

1.突出成绩奖学金见附件2《关于突出成绩奖学金评选的说明及额度分配》;

2.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见附件3《创新创业卓越类奖学金评审细则》;

3.道德风尚奖学金:学院进行严格把关,确实符合条件上报学校。学校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由相关部门合议确定;

4.本研一体化班评选“综合优秀奖学金”相关比例要求,参照(中石大东发〔201830号)中四、激励保障3.2)优秀奖学金;

5.本研一体化班评选“专项奖学金”相关要求,参照(中石大东发〔201830号)中四、激励保障3.3)专项奖学金。奖励对象为2022-2023学年在班且目前仍在班学生(退出或新加入者除外);

6.其余奖项见评选依据附件1

四、工作流程

1.综合测评。各年级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年级实际,有序开展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各年级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学习测评情况,确定综合优秀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2.提交申请。各学生班级成立以班长任组长,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评议和推荐工作。学生根据自身条件与奖学金的设立情况,向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提出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排序后,11612:00前报送至专业年级资助工作组。

3.年级联评。各专业年级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专业年级资助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年级层面的资助评选和教育活动。年级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组织联评,产生初步人选,1179:30前报送至海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4.学院评议:海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对专业年级初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本院获奖学生。

5.公示报送。学院在公开位置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学院确定的初步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公示无异议后,确立获奖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五、申请材料填写

1.本年度奖助学金各类申请表格均由学校资助系统(https://zizhuxt.upc.edu.cn/)自动生成Excel版表格,学生登录资助系统(转专业、降级、双学位学生按照注意事项中步骤操作),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内容,打印申请表。其中,突出成绩奖学金获得者如果是团队,则只需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即可,其余参与人可于学校评审结束下发证书后,在系统内提交获奖情况;

2.资助系统内涉及需学院评议其获奖等级的,学生在提交申请后,通过年级评议获得相应等级后,方能生成打印Excel版表格

3.转专业、降级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上学年所在专业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在线上评议时添加。

4.班级内所有申请学生均成功提交申请后,系统内班级评议才能开始;

5.学生登录资助系统后,需先将本人获得证书、荣誉等情况录入资助系统,录入时原则上应与实际获得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其颁奖单位填写:国家教育部);

6.涉及贴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电子版打印;

7.申请表中银行卡号不再用于发放该奖项资金使用;奖励资助资金统一打入学生学费卡(入学前学校统一代办或在财务处登记的中国银行卡)。详情见《关于将奖助学金等统一发放至学费卡的通知》https://app.upc.edu.cn/wap/material?id=12455

六、注意事项

1.因隶属关系变化,现在所在专业、年级等较上学年有变化的转专业、降级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上学年所在专业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在线上评议相应奖项时添加,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此类学生的成绩测评等信息也由原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负责上传。如涉及其他上报材料也在原专业班级逐级提交;

2.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一等奖学金奖励20人,“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奖励20人,两奖项均需通过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学院根据评选细则择优推荐不超过4名学生参加两奖项的学校评审(“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可在两奖项之间选定其中一项进行申请),未获评申请奖项的,可以继续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二等奖学金或三等奖学金。海空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名额(见附件5),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细则组织评选;

3.学习进步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为本学年专业排名较上学年进步名次在专业总人数的30%以上。转专业等学籍异动的学生进步比例=上一学年专业排名/上一学年所在专业总人数—本学年专业排名/本学年专业总人数,申请资格同为30%及以上;

4.双学位学生只可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但不可与原班级的综合奖学金或学习优秀奖学金兼得。双学位班学生的专业学习测评成绩测算,以双学位班为单位线下单独进行,具体操作由双学位班所在学院负责,不需上传至资助系统。(注:双学位需经过我校教务处审核通过才允许上报。)双学位学生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由负责双学位的辅导员老师在年级评议时通过添加指定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双学位专用】”后添加特殊学生的方式处理,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

5.评选年度内,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除外)。如排名在前的学生申请其他奖励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学金,则综合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名次往后顺延;

6.在评选单项奖学金时,在评选总比例内,同年级间可以打破评选比例限制。

七、报送材料

1.学校奖学金统计表(见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请务必按照注释版要求认真填写;

2.突出成绩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

3.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一等奖学金、“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推荐人选的申请表(资助系统填写后下载,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明细表(见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4.道德风尚奖学金申请者需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八、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各项评议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项评议要做到程序规范、民主透明、依据明确、遵章合理、记录清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学金。

2.各年级要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在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在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既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教育学生学会感恩,回报社会,同时,要注意引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各年级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受助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或义务劳动。

4.各年级要倒排工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1606558008@qq.com,纸质版材料(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到工科楼E1703办公室刘昊霖老师处。

附件打包下载.zip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3年11年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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