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导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与《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院按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荣誉不能兼得,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各18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就业同学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填报要求
1.学生申报。符合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2023届应届毕业本科生于3月12日前向班级提出申请,并根据参选荣誉类别提交《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见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见附件2),报备表由班级班长负责统一收取。
2.班级推荐。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候选学生进行推荐排序,将推荐结果分别填写至《海空学院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与《海空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4),并于3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1、2、3、4发送至邮箱20160016@upc.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班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
3.支部政审。学院汇总初步推荐人选后,反馈于候选学生所在党支部,党支部要对候选人进行政治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于3月17日前在汇总表中给出推荐意见“是/否同意推荐该学生评选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
4.学院联评。学院组织联评(时间另行通知),对学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能力贡献和毕业选择等重点考察,充分征求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意见,确定初选人选。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5.公示报送。经学院联评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信息填报。公示结束后,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组织学生进一步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段诗云,电话:0532-86983821,邮箱:20160016@upc.edu.cn。
四、奖励措施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学校核准无误、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或学校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学院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报备表.doc
附件3.海空学院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x
附件4.海空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