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批准通知书》等相关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
(一)计划书
1、修改意见部分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
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
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重点项目、国家优青等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预算部分
(1)包干制项目:优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预算制项目: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有关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
(二)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即申请书最后两页,双面打印,一份)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如有合作研究单位,应尽早加盖公章,公章应与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应附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的函。
二、时间安排
1、9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计划书,院部与科技处依次审核。
2、9月16日前,通过基金委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
请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字、如有合作单位的请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9月18日16时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纸质版计划书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一致,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单位科研秘书或科技处。
地学院 86983073 石 工 86981701
化 工 86983791 机 电 86983310
储 建 86981826 材 料 86983670
新能源 86983813 海 空 86983826
控 制 86981321 计算机 86983961
经 管 86983290 理学院 86983209
科技处 86981837
附件1:如何填报项目计划书.pdf
科技处、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