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黄岛讲坛”流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黄岛讲坛”(简称讲坛)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坛由学院具体承办,科技处牵头组织、协调。科技处负责专家讲课费,学院负责其它费用。
二、学院须将拟邀请专家信息及早通知科技处。主论坛专家须为院士,分论坛专家须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全国知名专家等。
三、学院至少于讲坛举办日前4天,确定具体举办时段,连同专家行程等信息,一并通知科技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附件1、附件2,学院院长或党委书记签字、学院盖章。
(二)电子版材料:
1.讲坛预告,参照附件3;
2.专家工作照或证件照1张(jpg格式,不小于500k);
3.专家有关信息,附件4。
四、学院须派专人现场协调、调度,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五、科技处联系人:科研平台办,孙伟,86981017。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黄岛讲坛申请表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各类专家讲学与项目评审申报表
附件3:预告规范格式
附件4:专家讲课费发放信息统计表
附件下载:附件1-5.docx
科技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