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202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通知

发布者:单宝来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次数:67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和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参评项目的成果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登记范围

1.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23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

2.拟参评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已在青岛市做过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复登记。

二、登记流程和要求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1)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或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验收、结题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2)自选项目(计划外):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科研秘书请于20231229前将登记材料电子版及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报送至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邮箱:shanbl@upc.edu.cn

  

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3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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