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研究生:
本学期已近结束,请各院(部)按照要求对下半年研究生助教工作进行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考核仅限于公布的助教岗位(学期初,已报送);
2、 考核每位教师获批安排的一名助教;
3、 考核每位研究生获批的一门课程;
4、 学时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
5、 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本科生课程:20元/学时,研究生课程:30元/学时。学校和主讲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助学金,考核后,学校承担部分由学校统一发放,教师承担部分由教师自主发放。
各院(部)自行组织考核,并保存好《考核表》。于12月10日之前,各院(部)将纸质版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工部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dk@upc.edu.cn。
联系老师:李晏菊,联系电话:86981506。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