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促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管工作岗位面向学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2023级新生)。
2.各单位须根据已核定的助管岗位数量进行设岗。
3.各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助困、育人的原则;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二、岗位申报与聘用:
1.助管岗位数分配(不含兼职辅导员名额):
2023-2024学年院部研究生助管分配一览表 | ||||||
序号 | 院部名称 | 人数 | 序号 | 院部名称 | 人数 | |
1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7 | 9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
2 | 石油工程学院 | 7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5 |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8 | 11 | 理学院 | 3 |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5 | 12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
5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5 | 13 | 外国语学院 | 3 |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14 | 文法学院 | 3 | |
7 | 新能源学院 | 5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
8 |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 4 | 16 | 体育教学部 | 2 |
2.助管岗位聘用时间一般为一学年,若有调整,应及时报送调整信息,以好调整发放岗位助学金。
3.研究生结合自身特长与岗位需求主动向设岗单位提交助管岗位申请(附件一),各单位审批保存。
4.每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项助管岗位工作或助教岗位工作,对于未能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研究生,经设岗单位审核后可及时终止聘用。
5.各单位完成选聘后,汇总所聘研究生信息,填入《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汇总表》(附件二),于2023年9月15日16:00前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中心(校医院楼三层32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yjshzizhu@upc.edu.cn。
三、日常培养、管理与考核
1.根据各自助管岗位工作特点,安排适度工作量。每学期发放4次助管岗位助学金。
2.设岗单位需在上岗前对助管进行统一培训;设岗单位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3.助管工作实行每月考核,按照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认真严肃、实事求是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即终止聘用;每月末设岗单位将电子版考核汇总表发到指定邮箱,每学期末报送纸质版。
4.各单位须严格遵循学校常态化安全要求,加强研究生助管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助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注意事项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将“三助一辅”工作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根据工作需要,严格管理和考核。
2.落实岗位助困,更好发挥岗位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学生珍惜岗位锻炼的机会,使自己的综合素质得到发展和提升。
3. 联系老师:李晏菊;联系电话:86981506。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