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负责老师、相关同学:
我校2023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在本学制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进行毕业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基本政策
1. 2020年7月,国家出台《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出调整,针对2020年以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还款政策为: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针对2020年之前申请贷款的学生,还款政策为: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即申请贷款时确定的期限)。
2.贷款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因休学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毕业等情况),可提出贷款继续贴息申请。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贷款贴息手续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支付,毕业后按还款政策正常还款。
3.贷款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内,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
4.学生所借贷款的本息必须按还款计划按月还款,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清。贷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如学生发生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相关信息,经办银行将视违约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学生违约信息将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度。
二、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因贷款经办银行系统升级,本次毕业确认工作采取线下现场面签的形式。正常毕业学生需签署还款协议,继续攻读学位(限国内高校)的学生,在签署还款协议后还需签署继续贴息。已申请提前还款且扣款成功的毕业生,不必再进行毕业确认。
1.申请签署还款协议
所有签署贷款协议时填写毕业时间为2023年的学生(除提前还款成功的学生)都应签署还款协议。
2.申请继续贴息
需要继续就读的学生,在签署还款协议同时还需申请继续贴息。包括以下两类情况:继续攻读学位(含本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因休学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毕业的学生。
(1)学生本人持有继续在高校就读(不含出国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补交),续攻读学位的学生提供录取公示网址或其他相关证明。因病或其他原因的学生请填写附件。
(2)学生现场与贷款银行面签,需准备并携带资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还款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如学生错过集中办理,请联系中国银行石大支行0546-7888057,韩经理。
(3)还款协议、贴息协议签署最迟不应晚于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日后银行系统将默认进入贷款还款期。
3. 学生现场与贷款银行面签
时间:6月13日(周二)13:00—14:00
地点:综合楼A402
遗留问题,可以在6月13日14:30---17:00或者6月14日8:45——11:00,去学生资助事务大厅(玉兰苑东南角)咨询、办理。或者6月14日以后,电话咨询中国银行石大支行韩经理:0546-7888057
4.贷款学生名单
登陆数字石大,学生应用之学生一张表模块里,可以查询到辅导员所带学生中的贷款学生信息,示例如下图(本科、硕士、博士共3个图片)。负责这个模块的老师是信息化建设处的王平。王老师电话:83709 获取的贷款学生信息不能上网,注意保密。
三、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
1.为有效预防我校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全部贷款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2.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四、工作提醒
1.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贷款离校手续办理
请学生在管理系统上进行毕业申请,学校资助中心每天审核确认一次。
考取研究生或者其他情况,有资格申请继续贴息的同学,请到当年申请贷款的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非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贷款离校手续办理
请同学们直接联系经办银行或申请贷款机构办理即可。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