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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填报“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的通知

发布者:米娜瓦尔·胡吉发布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24389

2023届毕业生:

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是学生档案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为及时准确做好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现就毕业生档案去向信息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档案去向信息在“学生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内填写,毕业生根据本人离校前的毕业去向规范填写信息,确保档案转递无误。不同毕业去向的档案转递去向具体参考下表。

表:不同毕业去向的档案转递去向

山东省内就业

档案寄送信息详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信息网网签生成的电子协议。(如单位人力资源另行告知了档案接收地址,以单位最新告知的为准!)

山东省外就业

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纸质协议书的,参考单位在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寄送地址。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或托管到单位注册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如单位人力资源另行告知了档案接收地址,以单位最新告知的为准!)

升学(全日制)

按照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调档函信息寄送。

升学(非全日制)

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档案的,档案按照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调档函信息寄送。

研究生培养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档案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或实际就业单位托管。

出国、出境学习

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劳动合同就业

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单位可以托管毕业生人事档案的,按单位告知的收档地址寄送。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灵活就业/自由职业)

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自主创业

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创业单位注册地可以接收的,按当地部门告知的收档地址寄送。

应征入伍

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征兵部门有告知收档地址的,按所告知的方式转递。

未就业

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也存在部分城市有人才引进政策,未就业可以接收档案存放。

*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接收档案的最新地址信息,请自行联系户籍地就业主管部门(户籍在学校的联系迁入学校前的原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部分地区为教育局。

学生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将于66800开放使用,6182000截止填报;619-20日学院审核;621-23日学校审核;625-29日档案归档、邮寄档案。登陆网址:https://xsda.upc.edu.cn/stu_login,具体填报步骤参考附件《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线上流程-学生操作指南 (2023)》。如确有特殊情况,档案需要暂缓转递的,可在系统内申请,学院、学校审核后形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毕业生档案缓寄申请表》,下载申请表交付给学院辅导员,院部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部)毕业班辅导员。

附件: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线上流程-学生操作指南 (2023版).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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