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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受理证明(回执)的通知

发布者:李晏菊发布时间:2022-08-24浏览次数:470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鉴于部分同学未返校以及人员聚集等原因,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受理证明(回执)提交方式改为由学院收集信息,统一提交给学生资助中心的方式进行。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需统计贷款学生姓名、学号(现学段学号)、学院、身份证号、回执校验码、贷款金额、本人联系方式。

2经办机构为其他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需统计贷款学生姓名、学号(现学段学号)、学院、身份证号、贷款金额、经办银行名称、本人联系方式。如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需要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后反馈给经办银行,可由学生本人持纸质版受理证明到大活中心一楼盖章(玉兰苑东南角,学生资助大厅),未返校学生可委托同学代为办理。

请各学院于99日前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统计表》(请下载附件)发送至邮箱zxdk@upc.edu.cn。请学院统计信息时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贷款发放。

       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统计表》.xlsx

校园地贷款9月份将开始办理,请关注学工部通知公告。

 

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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