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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室内电动车充电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程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3008


各院部:

近年来全国各高校电动车电池充电引起的安全事故频发。为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山东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142号),现开展室内电动车充电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和燃爆,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近年来已发生多起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引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各院部要加强电动车和蓄电池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

2.严禁宿舍内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电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电动车在宿舍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宿舍房屋内和阳台部位停放充电,要确保电动车不“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所有电动车只能停放在楼宇周边指定的停放区内,不得随意随处停放。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给电动车充电。

3.加强电动车使用的监督管理。全体师生有责任和义务共同遵守和维护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要认真吸取此类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彻底排除隐患,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为维护校园安全,严禁师生在宿舍、实验室、办公室以及楼道等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对在室内场所进行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各学院要摸清学生有电动车的底数,加强教育和监管,引导学生相互监督,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1.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各院部结合自身情况,利用多种教育宣传途径和手段开展电动车充电及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动态掌握学院学生现存电动车数量和使用情况。各院部应结合前期开展的相关摸排工作,动态掌握学院学生现存电动车情况,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和“学校备案”程序对学院学生电动车进行登记管理,更新完成《XX学院电动车数量和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对申请使用电动车的学生点对点针对开展谈话,强调用车安全并签署《安全使用电动车协议书》(附件2)。

3.加强学生宿舍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的日常检查。各院部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专项检查,加强对学生宿舍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的管理,结合辅导员“进宿舍”开展日常检查、巡查,杜绝电动车宿舍内充电。

4.严厉查处宿舍内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各院部结合前期开展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电动车数量和使用摸排情况及日常巡查检查结果,对宿舍内电动车违规充电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和集体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计入个人档案。

各院部请于1225日前更新完成《XX学院电动车数量和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将相关工作汇总总结,形成200字左右电动车专题安全工作简报,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宗先波,联系电话:0532-86981511


 违规充电举报方式:

 保卫处  0532-86980110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0532-8698151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宿舍安全问题反馈平台

附件:

附件1:XX学院电动车数量和使用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学生安全使用电动车协议书.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保卫处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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