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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宗先波发布时间:2021-05-26浏览次数:1546

各院部:

2021年夏季高考将于67日至10日举行,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我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高考期间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关心爱护在校学生的需要。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211号),我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51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考试管理学生教育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开展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学生的诚信法纪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国家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令)明确指出:“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各院部要建立健全学生诚信法纪教育长效机制,将诚信法纪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综合实践、主题活动、考前教育等教育活动中;要积极开展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使广大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拒绝替考,拒绝参加线上线下作弊答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三、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1.高考前以召开年级大会、主题班会或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在高考前或期末考试前至少开展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到年级、专业、班级全覆盖,确保每名学生知情、懂法、守规。

67日至10日,各院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院部党委副书记审核把关。各院部落实落细请假学生情况统计,辅导员需掌握学生的外出地址、联系方式、拟返校时间等详细情况,做好记录。

要求学生在校外期间随时保持信息畅通,高考期间,对在校学生要安排专人点名核查,对外出学生要安排专人在关键时间点通过致电本人、视频连线等方式核查,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确保杜绝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各院部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联系电话:0532-86981511

2.外宿学生必须每天向辅导员汇报在校外动态,各院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实时掌握外宿学生情况。

3.各院部要实时掌握校外实习实践学生、休学学生动态,将学校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传达到位,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或学生家长进行清点核查,确保无缝覆盖。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部要加强领导,对学生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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