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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李树鑫发布时间:2020-05-24浏览次数:1070

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7 )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度省级优秀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时间

526-28

二、评审形式

线上评议

三、评委组成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武装部、团委五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1人,各院部党委副书记,各院部学生代表1人。

四、评审程序

1525日,各院部提交参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登记表、汇总表。学校组织专人对材料进行审核。

2526日,工作人员向评委发送通过学校初审候选的个人和集体材料,评选电子版选票。

3526-28日,各评委根据评审条件,结合候选个人及班集体登记表、事迹材料进行投票。

4528日上午,评委向工作人员提交选票。

5528日下午,公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

五、纪律要求

1、参评候选人需如实填报登记表及汇总表,个人事迹中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科研、担任职务、组织参与各类活动、获评各类荣誉称号及奖励情况要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夸大其词,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根据学校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评委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评学生和班集体给予客观评价。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不投关系票,评委之间不互相举荐,一经发现,选票作废,并取消评审资格。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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