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44号,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2019年国家奖学金各学院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形式
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奖励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备注:
1.学生如涉及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国家奖学金需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
2.评选年度内,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除外)。
五、申请材料填写
1. 本年度奖助学金各类申请表格均由学生登录学校资助系统(http://zizhuxt.upc.edu.cn/)填写提交后,自动生成申请表;
2.学生需先登录资助系统,将本人获得证书、荣誉等情况录入资助系统,提交辅导员审核,录入时在与实际获得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可参照附件3规范填写;
3. 涉及贴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电子版打印;
4. 申请表中所有银行卡或一卡通必须准确无误,开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学号、卡号、手机号须准确无误。银行卡必须统一使用中国银行卡;
5.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录资助系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后,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附件4填写要求审核表格无误后打印,如有问题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反馈修正,其中学生所填“证书名称及颁奖单位”审核可参照附件3执行;
6.辅导员、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根据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要求填写相应意见、签字盖章。
六、报送材料
各学院部确认无误汇总后,以院部为单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递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XX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七、报送时间与地点
报送时间: 10月14日17:00前;
报送地点:学生资助中心(校医院三楼321房间);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vjingjing@upc.edu.cn。
八、名单公示及异议处理
各院部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学校审定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异议处理见附件1中相关要求。
九、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需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满足附件6中要求方可,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2.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
各学院部要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在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
3.严守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学金。如有学生举报或检查发现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院(部)本年度学生工作所有评优资格,取消相关辅导员两年内评优、晋级资格,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学生所填证书名称及颁奖单位规范填写汇总表—参考.xlsx
附件5:XX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