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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校学生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程序(已作废)

发布者:李树鑫发布时间:2015-11-13浏览次数:119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校学生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程序

为了明确和规范在校学生办理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相关事项,现将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一、户籍迁入学校驻地派出所的学生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校生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申请表》(附件12),并提交直系亲属亲笔签名的知晓同意书(附件3)。

二、学生填写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校生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申请表》,院部审核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无误后签署意见,本科生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批备案。

三、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申请表到公安处开具在校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领取个人户籍单页证明,持身份证和上述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领取个人户籍单页。本科生到东营市文汇派出所办理,研究生到青岛市开发区长江路派出所办理。

四、学生携带身份证、户籍单页、户籍首页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本科生到东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研究生到青岛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五、户籍未迁入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学生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就近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护照办理事宜。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公安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579836461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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