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2025年度科技奖励申报摸底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者:李芳发布时间:2024-12-09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为统筹做好2025年度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做到早策划、早准备,现对我校拟申报2025年度科技奖励的项目情况进行摸底。具体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1. 政府类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青岛市科学技术奖。

2. 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奖励名单请参照国家奖励办公布的《社会科技奖励目录》(https://www.nosta.gov.cn/pc/zh/shkjjl/jlmu/335.shtml),鼓励优先申报行业领域公认的社会力量奖励

3.专利奖: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专利奖、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利奖。

二、申报条件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

拟申报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必须发表3年以上(20211231日之前发表);拟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必须整体应用3年以上(20211231日之前整体应用)。

(二)政府类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教育部、山东省:拟申报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必须发表2年以上(20221231日之前发表);拟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必须整体应用2年以上(20221231日之前整体应用)。

青岛市:拟申报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必须发表1年以上(20231231日之前发表);拟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必须整体应用1年以上(20231231日之前整体应用)。

(三)社会力量奖

拟申报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必须发表1年以上(20231231日之前发表);拟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必须整体应用1年以上(20231231日之前整体应用)。

(四)专利奖

拟申报专利奖的专利原则上应为20241231日前(含1231日)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应实施至少一年以上,专利权有效且无法律纠纷,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聚焦学科发展、优秀创新人才培育、“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等,加强科研人员自主申报和单位统筹动员结合,为2025年度科技奖励工作高质量开展打好基础;

2.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在本次摸底范围。

3.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填写2025年度科技奖励申报项目摸底统计表》(见附件),并于12月19日前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

 

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办公室、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    李芳      86981321 

科技处          单宝来   86981831  


附件 2025年度科技奖励申报项目摸底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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